每經記者|張壽林????每經編輯|魏文藝????
9月18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中國銀行業協會、中國信托業協會、中國財務公司協會、中國小額貸款業協會等五家協會聯合發布《個人貸款業務明示綜合融資成本自律規范》(以下簡稱“自律規范”),提出個人貸款業務明示綜合融資成本時,應將正常履約情形下借款人承擔的各項息費,參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1〕第3號)采取內部收益率法逐項折算為年化水平,加總計算得出借款人承擔的年化綜合融資成本,不得使用“日利率”“月費率”等形式替代。
業內專家指出,近兩年信貸市場經營行為不斷規范,明示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工作持續深化,有助于降低擔保費、抵押費等中間費用,進一步減輕經營主體融資負擔,促進社會綜合融資成本低位運行。
五家協會:推動個貸息費“陽光化、透明化”
自律規范提出,貸款人線下現場辦理個人貸款業務的,應在簽署貸款合同或辦理分期前,向借款人清晰、完整出示統一制式的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由借款人閱讀后簽字確認。
貸款人線上辦理個人貸款業務的,應通過單獨彈窗方式向借款人展示統一制式的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并設置強制閱讀時間。強制閱讀時間應足以使借款人充分了解綜合融資成本情況,原則上不得低于10秒。
自律規范還提出,貸款人應在營業場所、官網等渠道披露借款人正常履約情形下的個人貸款綜合融資成本上限。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以下簡稱“每經記者”)注意到,中國農業銀行今年7月末在官網披露,新發放個人貸款收取的貸款利息年化水平上限分別為:個人消費貸款(不含信用卡貸款)年化利率上限為6%;個人經營貸款(含農戶貸款)年化利率上限為6%;個人住房按揭貸款,五年期(含)以下年化利率上限為1年期LPR+0.5%,五年期以上年化利率上限為5年期以上LPR+0.5%。?以上為利率上限,具體貸款利率以客戶與銀行簽署的借款合同約定的貸款利率為準。
五家協會提出,各從業機構應提高認識、嚴格落實,全面規范個人貸款息費收取和信息披露,推動個貸息費“陽光化、透明化”,助力金融高質量發展。
對合作機構違規違約行為及時采取糾正措施
業內專家指出,今年以來,金融管理部門持續推進明示企業貸款綜合融資成本工作,著力降低融資中間費用。充分發揮市場利率定價自律機制作用,強化利率政策監督和執行。新發放企業貸款利率和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均已降至3%左右,社會綜合融資成本運行在歷史較低的水平上。
自律規范提出,貸款人應加強合作機構管理,通過協議約定合作機構配合明示工作、接受貸款人管理等責任和義務,并根據協議約定對合作機構履行責任和義務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貸款人應對合作機構違規違約行為及時采取糾正措施,情形嚴重的,應采取終止合作、依法追償損失、追究法律責任等措施,同時將相關違規線索報送金融管理部門及行業協會。
今年3月,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會同中國人民銀行制定的《個人貸款業務明示綜合融資成本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明確界定:個人貸款業務綜合融資成本,是指由借款人承擔的與貸款相關的各項息費,包括但不限于貸款利息、分期費用、增信服務費等正常履約成本,以及逾期罰息等違約情形下的或有成本。貸款人應當依法依規合理確定綜合融資成本年化水平。
《規定》要求,貸款人開展個人貸款業務時,應當向借款人展示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應注明貸款本金金額,并逐項列明貸款人及其合作機構收取的各息費項目及其收取方式、收取標準和收取主體,在此基礎上綜合計算正常履約情形下借款人承擔的年化綜合融資成本。同時,逐項列明貸款逾期或被挪用等違約情形下的或有成本項目及其收取標準和收取主體。正常履約情形下借款人承擔的各息費項目收取標準應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21〕第3號)等要求折算為年化水平。
《規定》強調,綜合融資成本明示表還應明確提示,除已明示的成本項目外,貸款人及其合作機構不再向借款人收取其他與貸款相關的任何息費。